1、客户名称
1、客户名称
佛山市XX板业有限公司
2、服务时间
签合同+公示,5个月左右
3、申报条件
1、近三年实用新型专利6-10个或软件著作权6-10项或发明专利1个(拿到证书);
2、净资产或者销售收入的增长最好都是≧15%;
3、大专以上学历科技人员占企业按照购买社保的总人数算的10%;
4、近三年研发费用总额占近三年销售收入总额的最低比例依据按照上年度收入来定(5000万元以下是5%以上;5000万元以上2亿以下是4%以上;2亿以上是3%以上);
5、上年度高新技术产品收入审计报告“占上年度销售总收入的60%以上;
6、核心技术属于《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
4、申报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
2、科技人员名单及社保截图证明;
3、近三年纳税申报表;
4、近三年审计报告;
5、近三年研发费用专项审计报告;
6、高新技术收入专项审计报告;
7、研究开发活动材料
8、知识产权材料;
9、科技成果转化证明材料;
10、研发组织管理水平材料
11、企业高新技术产品材料
5、申报流程
由于客户是到期重新申报的企业,所以在签订合同后从材料提供的流程开始工作。合同签订—材料提供—材料编写—网上申请材料—提交纸质材料—专利评审—结果公示。
6、注意事项
1、不可弄虚作假;
2、科技成果转化能力:建议年均5项以上、每年都有、各年数量适当均衡;
3、合作开发:在申请高企认定时,知识产权有多个权属人时,只能由一个权属人在申请是使用;
4、II类知识产权在申请高企技术企业认定时仅限使用一次;
5、有效性:以企业申请认定前获得授权证书或授权通知书并能提供缴费收据为准。
7、金达服务优势
1、通过率稳居行业前茅;
2、多年行业服务代理经验;
3、客户满意度高达100%;
4、价格透明,无隐形收费。
8、客户评价
非常满意!与广东金达已经合作十多年了,这么多年以来金达团队专业,可靠,为我的企业解决了许多问题。
9、业务常见疑问
Q:高新技术企业资格期满当年,在通过重新认定前企业所得税按什么税率进行预缴?
A: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24号)规定:“企业的高新技术企业资格期满当年,在通过重新认定前,其企业所得税暂按15%的税率预缴,在年底前仍未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资格的,应按规定补缴相应期间的税款。